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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品上市
  • 产品名称: 感冒灵胶囊
  • 产品编号: 01
  • 上架时间: 2016-03-29
  • 通用名称: 感冒灵胶囊
  • 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22001983
  • 生产厂家: 晶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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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已销售数量:0件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使用

药品名称
通用名称:感冒灵胶囊
商品名称:
汉语拼音:
剂型 胶囊剂
性状
主要成份 三叉苦﹑岗梅﹑金盏银盘﹑薄荷油﹑野菊花﹑马来酸氯苯那敏﹑咖啡因﹑对乙酰氨基酚。辅料为滑石粉。
适应症 解热镇痛。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
规格每粒装0.5g(含对乙酰氨基酚0.1g)
不良反应 1.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。
2.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。
3.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用法用量 口服,一次2粒,一日3次。
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 1.忌烟﹑酒及辛辣﹑生冷﹑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3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﹑马来酸氯苯那敏﹑咖啡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肝﹑肾功能不全者慎用,膀胱颈梗阻﹑甲状腺功能亢进﹑青光眼﹑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,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﹑车﹑船﹑从事高空作业﹑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4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﹑喜暖﹑泄泻者慎用。
5.心脏病﹑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儿童﹑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7.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﹑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。
药物相互作用 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,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
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药理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。
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。
贮藏 密封。
有效期 24个月
执行标准 部标十三册。
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3893
生产企业 青海晶珠藏药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(国产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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